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本公司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原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以期在內部營運與管理運作上,及相關內部管理制度,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應盡之角色經營企業。本公司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原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以期在內部營運與管理運作上,及相關內部管理制度,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應盡之角色經營企業。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本公司訂定「股務作業管理辦法」將股務作業之管理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之控制作業,並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之專責人員,依本管理辦法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

(二) 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本公司委託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務相關事宜,並掌握主要股東名單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並依規定申報異動資訊。

(三) 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本公司訂定「關係人集團企業往來交易管理辦法」在財務及業務往來上有明確之策略及規範,且與各關係企業財務、業務皆獨立執行,並由稽核人員定期與不定期稽核。

(四)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之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避免資訊不當洩漏,本公司制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據以執行。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 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

本公司董事成員注重多元化要素並具備執行職務上之專業知識及能力,並設有三名獨立董事。董事成員背景涵蓋產業技術、財會及法律領域,具備多樣化專業背景,可從不同角度給予專業意見,對提升公司經營績效及管理效率有莫大助益。

(二) 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本公司已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將依公司營運狀況評估設立必要性。

(三) 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本公司已提報董事會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將該辦法進行評估,並做為未來提名續任之參考依據。

(四) 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定期評估及檢視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獨立性聲明書,並將評估結果呈報董事會決議。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本公司董事長室為專責單位,並責成管理處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並指定管理處處長負責督導,前項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內容依本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辦理。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由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做為內外部溝通之管道,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本公司已委任「元大證劵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東會及股務相關事宜。

七、資訊公開

(一) 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本公司設有網站,以揭露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等資訊,並連結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官方網站之公開資訊,並設有專人負責依規定辦理輸入公司重大資訊之揭露,亦依規定落實發言人制度。

(二) 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本公司依循主管機關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各項資訊之公告及申報;股東均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或本公司網站查詢及知悉公司各項訊息及重大事項。

(三) 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 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 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本公司於法定規定期限內,完成年度、季度財務報告之公告申報作業,並按月申報各月份營運情形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員工權益 本公司提供員工充分之教育訓練、讓員工有充分反映意見之管道並依各地法令規定提供員工合理之福利與報酬等
雇傭關懷 除依據當地政府相關規定辦理外,並不定期舉辦聚餐、康樂等活動,以調劑員工身心。
投資者關係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作為公司對外發表意見或回覆投資者問題之管道,若有需要隨時皆可藉由電話、E-mail聯絡
供應商關係 對供應商秉持互信、互利的精神,並在誠信基礎上,進行供應商的稽核與管理,確認供應商在符合各項環保條約與社會責任下,雙方能共同成長,創造雙贏。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本公司為落實發言人制度,致力於改善利害關係人之關係,股東對公司營運績效有優先表示意見的權利外,並尊重及儘量滿足所有利害關係人的要求。
董事進修之情形 本公司規劃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每年至少參加6小時之公司治理進修課程。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本公司訂有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管理辦法,並依辦法執行,以降低並預防任何可能風險。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由專門部門負責客戶洽詢申訴管道。
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 本公司已為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購買責任保險。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本公司已依據公司治理辦法參與並完成自理評鑑之自評作業,大部份皆已符合公司自理精神,無重大差異。

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董事姓名 性別 國籍 核心項目
營運判斷能力 財務會計分析能力 經營管理能力 危機處理能力 產業知識 國際市場觀 領導能力 決策能力
鄒貴銓 中華民國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黃源財 馬來西亞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林澤銘 中華民國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張峻誠 中華民國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張榮銘 中華民國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陳安順 中華民國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本公司尚未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本公司尚未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與策略,未來將依法令規定或公司需求訂定。

三、環境議題

(一) 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公司主要研發及組裝機台,生產過程不會產生有害物質及廢水,由管理處宣導環境管理相關制度與注意事項;本公司採委託合格廢棄物清運公司處理廢棄物事宜等方式,建立符合行業特性之環境管理制度。

(二) 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料?

本公司持續推動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包含推動流程電子化,降低紙張使用、宣導節能節水政策、設定空調溫度及時間管控、力行午休時段關燈節能、各項餘料或資源回收及再利用,以降低對環境負荷之衝擊。

(三) 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公司隨時注意氣候變遷對公司營運活動之影響,在制定相關策略上,積極提升利用率,減少浪費,減低對環境的衝擊。

(四) 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推行辦公室無紙化、透過空調溫度及水、電使用控制以達到辦公室節能,加強垃圾分類之宣導,以減低一般廢棄物產生。

四、社會議題

(一) 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公司人事單位遵循勞基法及相關法規規定之工作規則,並尊重國際公認基本勞動人權原則,已建立適當之管理方法與程序。

(二) 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本公司薪酬及休假皆依勞基法規定,另每年依營業績效提列員工紅利,同時明訂相關獎懲制度,並訂有職工待遇辦法及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亦鼓勵同仁能積極參與公司在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上能扮演活化的角色。

(三) 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本公司為達到職場零災害之目標,係持續改善作業環境條件,維護員工健康與安全,並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訓練,以提升員工安全觀念。公司並於每二年舉辦勞工身體健康檢查,讓同仁了解自己身心狀況,對自己也對公司做出貢獻。

(四) 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本公司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員工內部教育訓練,以充實員工個人職涯能力。

(五) 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本公司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係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以保障相關權益,並設置行銷處與客服部,進行客戶售後服務。

(六) 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訂有供應商管理辦法,對供應商在環保、安全與衛生等議題進行了解與溝通,鼓勵其增進環保、安全與衛生績效,以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之推行;與主要供應商之契約皆依照本公司訂定之供應商管理辦法辦理。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本公司尚未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無差異,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原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本公司對於員工權益,在重視員工權益方面已設立職公福利委員會。


履行誠信經營情形

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 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相關辦法,規範所有員工在執行公司業務時必須廉能公正及遵守政府法令與規定。董事會成員與管理階層亦秉持誠信的原則來經營公司。

(二) 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本公司集團企業與組織訂定防範方案涵蓋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1.行賄及收賄 2.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3.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4.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5.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 6.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 7.產品及服務於採購、提供或銷售時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

(三) 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依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之規定,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應先行評估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曾有不誠信行為之紀錄,以確保其商業經營方式公平、透明且不會要求、提供或收受賄賂。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 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本公司集團企業與組織與他人簽訂契約,其內容包含遵守誠信經營政策及交易相對人如涉及不誠信行為,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相關廉潔條款。

(二) 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本公司集團企業與組織由管理處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視需要將不誠信行為、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三) 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對於利益衝突之相關情事,公司內部員工除可向直屬主管報告外,亦可直接向管理處主管報告。

(四) 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本公司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另訂有內部稽核計畫,內部稽核單位依據稽核計畫執行各項查核作業,遇有特殊情事發生時,會另行安排專案查核。

(五) 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高階管理階層定期向董事、受僱人及受任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本公司定期對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實質控制者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並邀請與公司從事商業行為之相對人參與,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防範方案及違反不誠信行為之後果。本公司將誠信經營政策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設立明確有效之獎懲制度。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本公司檢舉制度之執行,受理單位為稽核室,並由稽核主管專責;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立即做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且若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呈報至獨立董事。

(二) 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本公司對檢舉事項之相關文件、資料,均視為機密文件,參與處理的所有人員,對所參與的過程,將由專責人員或管理處宣導,相關人員均有完全保密的責任。

(三) 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本公司對檢舉人負保密責任,且未有任何不當處置之事宜。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誠信經營守則內容,截至刊印日止尚無檢舉事項。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其運作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間並無重大差異。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集團企業與組織定期對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並對於往來廠商皆秉持誠信經營的商業往來行為,亦向廠商宣導公司誠信經營決心。